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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17年02月20日
国家发改委:首次为特色小镇划出4条警戒红线

来源:国家发改委    

导语:随着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一出台,全国各地培育特色小镇的积极性很高。特色小镇建设掀起了一轮热潮,很多小镇已经跃跃欲试。年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特色小(城)镇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对当前特色小镇的问题和方向进行了高度提炼,并明确为特色小镇发展画出了四条红线:防止一哄而上、防止千镇一面、防止形象工程、防止政府大包大揽。

2016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的、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

通知一出,各地培育特色小镇的积极性很高。湖北省提出用3到5年时间培育50个特色小镇;江西省提出用一年半时间分两批打造60个特色小镇;河北省提出未来3到5年打造100个特色小镇,每个小镇投资达20亿元。10月,住建部正式公布第一批共127个中国特色小镇。

年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特色小镇、小城镇的建设,同时也是总结交流近一年来各地推进特色小(城)镇的实践经验,促进特色小(城)镇持续健康发展,召开了特色小(城)镇建设经验交流会。

此次会议采取实地考察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大家实地考察了杭州基金小镇和梦想小镇,并听取了浙江省创建特色小镇的经验介绍,其他6个省市及两个镇也交流了各自的主要做法。

特色小城镇理念在于“新”、核心在于“特”、其根本在于“改” 的观点一再得到强调,本次会议,对下一步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抓好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关键是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着力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防止“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群众的新型小城镇之路。要做到以下四个坚持,四个防止。

一、坚持因地制宜,防止一哄而上

城镇化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推进新型城镇化要积极稳妥,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

浙江特色小镇建设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条件,如块状经济特征明显、专业化产业集群基础扎实、信息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创业创新氛围浓厚等,同时也面临着空间资源有限、传统产业亟待转型升级等压力,基于此,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着眼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破传统行政区划单元意义上的小城镇范畴,用最小空间资源达到生产力最优化布局,实现了创新性供给与个性化需求有效对接。

重庆、吉林、河南、四川、贵州等地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以建制镇为基础开展了多种类型的探索,也都很有地方特色和生命力。各地的探索实践,既体现了不同地区的个性化和差异性,也充分体现了产业形态特色鲜明、城镇环境美丽宜居、服务设施便捷完善、文化底蕴浓郁深厚、体制机制新颖灵活的共性目标。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各具特色和优势。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一定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遵循规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

学习借鉴浙、江等地的经验,关键要学理念方法、学内涵实质、学创新精神,切不可照搬照抄、“东施效颦”,脱离本地实际,搞成空中楼阁;切不可一哄而上、遍地开花,违背客观规律,造成资源浪费;更不能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演变为新一轮的造城运动。

二、坚持产业建镇,防止千镇一面

产业是小城镇的生命力。坚持产业建镇,就是要根据区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本地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打造出具有持续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独特产业生态,使每个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都有一个特色主导产业,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

特色产业内涵丰富多样,不仅仅只是制造业,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健康养生、商贸物流等都可以作为特色产业来塑造,这些面向新需求的新兴产业更有竞争力,要推动传统产业腾笼换鸟、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如美国格林尼治小镇、瑞士达沃斯小镇、英国温莎小镇等的成功经验,有条件的小城镇特别是位于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周边的小城镇,要积极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成为知名的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还要做足“双创”文章。小城镇创业创新成本低、进入门槛低、各项束缚少,更容易打造成为“双创”的有效平台和载体。

要围绕面向大众、服务小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通过校企合作、产研融合、产教融合,对接大城市创新资源,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富有吸引力的创业创新生态圈,提高资本、技术、创业者、孵化器等发展要素资源聚合度,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提升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的活力、竞争力和吸引力,集聚人口、安居乐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防止形象工程

发展特色小镇和小城镇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便捷的基础设施、完善的公共服务、宜居的生态环境、独特的文化魅力,是人民群众对城镇生活的新期待,也是小城镇集聚生产要素和产业的潜力所在。

建设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需要围绕完善城镇功能,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三块短板,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切忌搞形象工程,避免大拆大建、破坏生态环境、割断历史文脉、抬高农民进城门槛和创新创业成本。

要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强城镇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提升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的功能和承载能力。

要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统筹布局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提高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小镇居民享受到更有质量的公共服务。

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可按同等规模城市标准配置教育和医疗资源。

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有机协调城镇内外绿地、河湖、林地、耕地,保护城镇特色景观资源,构建生态网络,推动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互促共融、新型城镇化与旅游业有机结合,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美环境。

要保护独特风貌、挖掘文化内涵、彰显乡愁特色,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小镇。

四、坚持市场主导,防止政府大包大揽

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使之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要依托市场“无形之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摒弃“政府大包大揽”,不堆财政资金“盆景”。

要坚持市场主导,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家创造力,能够由企业投资就由企业投资,为民间资本留出多样性、差异性的发展空间。

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建设运营和管理。对于特色产业的发展,应更多地交给市场主体来作决策,政府要顺势而为、因势利导,不能过多干预。

要用好政府的“有形之手”,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制度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特色小镇规划,明确发展边界,合理有效利用空间,实现精明发展。体制机制不顺是制约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发展的主要瓶颈,要重点围绕挖掘内生动力、释放发展活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要努力在营造特色小镇发展的软环境、最大限度降低发展成本、激发创新创业上下功夫要强化扩权赋能,推动具备条件的特大镇有序设市。

要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模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在充分保护好进城农民各类相关权益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和平台,盘活集体建设用地,促进城乡资源高效配置。

(注:文章由中睿智旅咨询机构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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