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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18年01月16日
财政部关于田园综合体政策梳理及解读

来源:华清集团1984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逻辑下,如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建设田园综合体是一个重要选择和业态支撑。

田园综合体是什么

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了“田园综合体”的全新概念。其具体表述是:“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收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田园综合体这一概念,至少透露出以下四个方面的信息。

(一)田园综合体是在城乡一体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

(二)田园综合体的提出是基于一种商业模式方法论。其出发点是主张以一种可以让企业参与、带有商业模式的顶层设计、城市元素与乡村结合、多方共建的“开发”方式,创新城乡发展,形成产业变革、带来社会发展,重塑中国乡村的美丽田园、美丽小镇!

(三)田园综合体经济技术原理,就是以企业和地方合作的方式,在乡村社会进行大范围整体、综合的规划、开发、运营

1.首先企业化承接农业。企业承接农业,就可以避免实力弱小的农户的短期导向行为,可以做中长期产业规划,以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方法提升农业产业,尤其是发展现代农业,形成当地社会的基础性产业。

2.规划打造新兴驱动性产业——综合旅游业,也可称之为文旅产业,促进社会经济产生大的发展。

3.在基础产业和新兴驱动性产业起来后,当地的社会经济活动就会发生大的改变,该地区就可以开展人居环境建设,为原住民、新住民、游客这三类人群,营造新型乡村、小镇,形成社区群落。所以也可以这样描述,田园综合体最终形成的是一个新的社会、新的社区。

综上,田园综合体其实就是农业+文旅+地产的综合发展模式。早在2012年底的时候,我国就有8.5万个村开展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到170万家,其中农家乐150万家,从业人员2800万,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6.9%,年接待游客8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400亿元。中国休闲农业产业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亮点之一,并彰显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田园综合体综合产业体系构建

农业休闲综合体的综合产业链包括核心产业、支持产业、配套产业、衍生产业四个层次的产业群

1.核心产业是指以特色农产品和园区为载体的农业生产和农业休闲活动。

2.支持产业是指直接支持休闲农产品的研发、加工、推介和促销的企业群及金融、媒体等企业。

3.配套产业则是为创意农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的企业群,如旅游、餐饮、酒吧、娱乐、培训等等。

4.衍生产业是以特色农产品和文化创意成果为要素投入的其他企业群。

关于田园综合体的政策梳理

出于对乡村社会形态,乡村风貌的特别关注,2012年,在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第一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在阳山镇落地。在项目不断探索的第四个年头,2016年9月中央农办领导考察指导该项目时,对该模式给予高度认可。2017年“田园综合体”一词被正式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文件解读“田园综合体”模式是当前乡村发展新型产业的亮点举措。

2017年2月5日,“田园综合体”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原文如下: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2017年5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

2017年6月5日,财政部又印发了《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财农〔2017〕53号),并发布了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起在有关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试点。就具体政策的相关内容,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同志日前进行了解读。

对田园综合体试点的政策解读

(一)机制保障

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

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机制。健全完善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二)六省选试点

今年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一定数量乡村开展试点。同时,鼓励试点省份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精神,安排省内其他1-2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如试点成效较好,符合政策要求,今后可考虑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各试点省份可综合考虑农村改革基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代表性典型性等因素择优选择试点名单。

(三)财政支持

中央财政对于开展试点试验省份给予适当补助,纳入试点试验的乡村具体补助额可由各试点省份统筹考虑省级财政支持情况适当调整。加强对试点试验地方考核结果的运用,推进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的省份,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相关扶持政策和支持资金要聚焦试点试验,确保用于试点试验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考虑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工作推进程度等因素,采取资金整合、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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